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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思特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 立董事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的兼职、任职情况 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 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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