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景旺电子: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2020年、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景旺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79,385.23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8月28日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78,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977.08
二、募集资金净额 176,022.92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71,435.43
本年度使用金额 7,949.80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销户结转资金 0.57
加:
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3,362.87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含报告期末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38.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3,96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10,575.1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6.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 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4月11日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5,4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438.46
二、募集资金净额 113,961.5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3,064.91
本年度使用金额 37,510.27
暂时补流金额 5,000.00
现金管理金额 -
加:
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2,050.2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436.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9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保荐机构分别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现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4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珠海景旺、保荐机构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8月28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景旺电子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注1)
766673939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