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景旺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国云)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国云)本人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资质及能力,也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具体情况如下:
周国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江西电子电路研究中心主任,《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编辑委员会主任,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访问学者,AdvancesinMaterialsScience编委,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科技委委员、职称委员会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进行年度自查,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3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2025年出席/列席会议次数 | 董事会亲自出席(次) | 董事会委托出席(次) | 董事会缺席(次) | ||
| 董事会次数 | 临时股东(大)会次数 | 年度股东(大)会次数 | |||
| 14 | 1 | 1 | 14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