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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导读:交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交通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5〕272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1号)批准,交通银行于2025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01,057,57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1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20,0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9,445,117.77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40,554,882.23元。截至2025年6月13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上述款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11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共计人民币119,940,554,882.23元已全部用于补充交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交通银行制定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发行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银大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5年6月13日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具体请参见本核查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交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度,交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人认为,交通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人对交通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994,055.4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994,055.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994,055.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核心一级资本11,994,055.4911,994,055.4911,994,055.4911,994,055.4911,994,055.49-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