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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独董述职报告-陈蓉(离任)

导读:南华期货:独董述职报告-陈蓉(离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蓉)

本人陈蓉,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5 年度(截至7 月任职结束)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蓉,女,1976 年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注 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教师;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于2025 年7 月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始终秉持独立判断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截至2025 年7 月)

(一)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 次董事会会议和3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 出席所有会议,出席率100%。会议审议内容涵盖定期报告、2024 年 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制度的修订、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资料,结合自身

专业能力,对各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慎分析,积极参与议 题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对各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缺席、迟到、早退及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履行 职责,全程参与相关会议及决策过程,本人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1 次,出 席率100%,主要讨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薪酬等相关议案。本 人对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严格按照议 事规则履行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针对公司关 联交易等重点事项,主动向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及中介机构问 询,核实核心信息,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相关工作合规可控。截至7 月卸任,未出现需本人单独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所有需独 立董事参与的协商、研究事项,均通过合规渠道沟通达成共识,依法 完成履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建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 察部)及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常 态化沟通机制。在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认真听取内 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 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主动关注上证e 互

动等平台的沟通渠道,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畅通沟通渠 道,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全体股东的 共同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期内,本人结合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 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配合本人独立履职,及时、全面地向 本人通报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相关信息,主动征求本人专业 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效完成会议组织、议案资料编制与传递工 作,提前送达全部会议及核查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便捷支持;董事 会秘书及时响应本人问询,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中介机构提供专项 解答,全程无任何限制、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为本人独立、公 正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及披露资 料,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 经营发展要求;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无任何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未 出现违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亦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严格符合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各项报告的编制程序合规,格式、内容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情况及内控执行效果,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完善,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期货行业监管要求,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 性无重大缺陷,执行过程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经 营风险,确保公司运营有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拟任

职人员具备对应岗位履职能力,符合任职要求,无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确保任免工作规范有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2025 年,公司不存在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1 月至7 月,本人在任职期间,始终坚守独立董事职责, 秉持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的原则,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 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履行监 督、咨询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履职期间,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合 规,内部管理有序高效,经营发展态势良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勤勉,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利益。虽已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但本人仍将持续关注公司 发展动态,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合 理方式为公司规范运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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