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电气风电: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425_B04号

导读:电气风电: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425_B04号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425_B04号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21425_B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1425_B04号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韬
中国 北京2026年3月27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