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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微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导读:复旦微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 年度境内外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 实对安永华明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 评价。

2、对2025 年度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 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对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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