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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恒有

导读:郑州煤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恒有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恒有

作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职责。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恒有,男,1963年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郑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国际贸易学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河南省国际经贸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曾获“河南省十大营销专家”等荣誉称号。现任郑州财经学院管理学院院长,河南省营销协会副会长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人在第九届董事会所任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恒有(召集人)、周晓东、张海洋。

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泽阳(召集人)、孙恒有、刘君、余乐峰、郭金陵。

在第十届董事会所任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恒有(召集人)、周晓东、张海洋。

战略与ESG委员会:余乐峰(召集人)、孙恒有、刘君、郭金陵、秦中峰。

审计委员会:周晓东(召集人)、孙恒有、秦中峰、郭鹏飞、周雪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次数
孙恒有871002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