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郑州煤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东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晓东
作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晓东,男,1972年生,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公司治理方向),副教授。曾兼任黄河科技学院会计系主任、河南大学金融学硕士生导师。现任民建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委员,郑州轻工业大学副教授、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远东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人员情况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人在第九届董事会所任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周晓东(召集人)、李曙衢、李红霞。提名委员会:李曙衢(召集人)、周晓东、刘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恒有(召集人)、周晓东、张海洋。
在第十届董事会所任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周晓东(召集人)、孙恒有、秦中峰、郭鹏飞、周雪萍。
提名委员会:秦中峰(召集人)、周晓东、刘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恒有(召集人)、周晓东、张海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应参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次数 | |
| 周晓东 | 8 | 7 | 1 | 0 | 0 | 否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