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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导读:郑州煤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郑 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孙恒有先生、周晓东先生、秦中峰先生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恒有先生、周晓东先生、秦中峰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孙恒有先生、周 晓东先生、秦中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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