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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导读:郑州煤电: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483,677.71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839,376,449.64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974,539,625.6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3,916,075.30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2026年度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7,483,677.71282,662,788.0931,979,829.5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813.916.075.30
本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284,613,299.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4,280,353.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不适用(不满足分红条件)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不满足分红条件)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不适用(不满足分红条件)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