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郑州煤电: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483,677.71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839,376,449.64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974,539,625.6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3,916,075.30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2026年度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 |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27,483,677.71 | 282,662,788.09 | 31,979,829.58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813.916.075.30 | ||
| 本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284,613,299.8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4,280,353.3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不适用(不满足分红条件) |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不满足分红条件) |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不适用(不满足分红条件)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