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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导读:兖矿能源: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充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充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会计师出具的《充矿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资料,现 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充矿能源")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山东能源",不包括充矿能源)、与Glencore Coal Pty Ltd及其附属公司("嘉能可")、与瑞钢联集团有限公司("瑞 钢联")及其附属公司("瑞钢联")、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山能财司")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充矿能源与山东能源之间商品和服务供应及保险 金持续性关联交易、融资租赁持续性关联交易、委托管理持续性 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未超出经批准的年度上限金额。

2025年度充矿能源与嘉能可之间煤炭销售持续性关联交易、 煤炭购买持续性关联交易、煤炭销售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交易 金额,未超出经批准的年度上限金额。

2025年度充矿能源与瑞钢联之间运输、货物代理等服务持 续性关联交易,购销煤炭、铁矿石及其他大宗商品持续性关联交 易的交易金额,未超出经批准的年度上限金额。

2025年度充矿能源与山能财司之间、山东能源与山能财司 之间金融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未超出经批准的年度 上限金额。

二、充矿能源与山东能源、嘉能可、瑞钢联、山能财司之间 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所需。

三、该等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果可 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则

对充矿能源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 供的条款。

四、该等交易是根据经批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条款进行, 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金融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以及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究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朱利民

高井祥

胡家栋

朱睿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究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朱利民

庭井祥

高井祥

胡家栋

朱睿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究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究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朱利民

高井祥

胡家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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