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莞控股: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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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恒)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经营报告、跟踪公司发展动态及战略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均依据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履职原则,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能,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恒,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深圳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兼任任何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证券法》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未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证券的行为,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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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在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及时收到公司依法提前准备的会议材料,并进行了详细审阅;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独立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无异议。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方式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刘恒 | 13 | 现场或通讯 | 0 | 0 | 否 |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