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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太平)

导读:皖通高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太平)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卢太平)

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席,在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于1963年

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卢太平先生曾任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院院长和校财务处处长等职。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57)独立董事,现任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1321)独立董事,2024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或1%以上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卢太平14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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