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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芯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导读:炬芯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军宁、潘立生、韩美云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军宁、潘立生、韩美云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 董事陈军宁、潘立生、韩美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致股份有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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