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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导读:宁沪高速: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7证券简称:宁沪高速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提供人民币43亿元借款。

2、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实现集团整体债务的优化管理,降低融资成本,于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提供借款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各自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1)向五峰山大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借款,用于五峰山大桥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向广靖锡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用于广靖锡澄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3)向宜长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用于宜长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4)向常宜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用于常宜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以上借款期限均为三年。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品的当期利率计算,

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鉴于本公司发行融资产品事项处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尚未经股东会批准并正式发行阶段,本公司实际提供借款金额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与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签署具条件借款协议。

被资助对象名称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180,000万元
资助期限36个月
资助利息□无息?有息,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子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
担保措施?无□有,_____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