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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世俊

导读:宁沪高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世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两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并恪守公司《章程》及相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秉 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干扰,通过积极参与股东会 及董事会决策,针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战略发展提出专业化建 议,有效发挥了监督与平衡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谭世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3 年3 月出生,高级工程 师。谭先生现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外部董事及 监事;2015 年1 月至2023 年10 月期间,曾先后担任中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谭先生长 期深耕于大型基建企业管理领域,在企业战略规划、运营管

理及资本运作等方面积累了卓越的实务经验。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与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 人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 程中始终保持客观、中立的专业判断,确保履职行为不受任 何外部干预,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共参加11 次董事会会议及2 次股东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以严谨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并独立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深度的专业研 判,投出赞成票且无反对或弃权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紧扣 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投资决策开展专题 研究,提出了多项旨在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审慎审阅了董事及高管的年 度薪酬考核方案,确保激励机制既符合市场水平又与经营实 绩挂钩,并有效监督了方案的执行公平性。此外,本人积极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重大经营事项形成独立的专业 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 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频深度交流,确保定期报告及财务

数据的客观公允。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本人积极出席业绩说明会,直 接回应投资者关切,构建了良性的互动桥梁。为掌握一线经 营实态,本人多次赴高速公路沿线及服务区开展实地调研, 听取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关于生产经营与内控建设的专项汇 报,并利用邮件、电话及视频等多种渠道与管理层保持实时 沟通。同时,本人密切跟踪行业政策及舆情动态,结合自身 专业背景提供针对性参考建议,全方位保障了公司的合规运 营与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在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专业素养 的提升与合规意识的强化。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由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累计学时超过17.5 小 时。培训内容精准聚焦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深度实践、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动态、企业ESG 管治体系 建设等专业领域。通过系统性的学习,本人进一步深化了对 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的理解,确保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精准研判 监管趋势,以更具前瞻性和专业性的视角参与董事会决策, 全方位保障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与稳健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 对公司2025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慎审查。本人认为,公司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基于 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采用了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合理。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 案时,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关联董事 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持续发 展的需要及整体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各期财务数据与重大事项,全面 客观地揭示了经营现状。上述定期报告均履行了完备的审议 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 报告》已获2024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严谨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 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与实际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慎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5 年度 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既定的薪 酬管理制度与年度绩效考核标准,薪酬水平公允、合理,与 公司经营实绩及行业薪酬水平相匹配。相关薪酬发放的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政策的情形,有效发挥 了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审计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未 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年度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的 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 养与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 需求,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评价体系,本人在强化日常监督与 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全面审视。经审议评价,公司于报告期内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及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维度上保持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内部 控制评价范围实现了对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业务与关键事项的 全覆盖,并针对资金管理、采购招标、销售运营、关联交易 及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实施了重点管控。公司内控评价工 作严格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通过系统性自查、 穿行测试及定期检查等手段,确保了内控设计的科学性与运 行的持续有效性,为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及经 营合规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展望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两 地上市监管要求,进一步深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间 的沟通协作,始终秉持独立、公正的职业立场,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使命。本人将充分依托专业背景,为公 司战略决策提供具前瞻性与建设性的参考依据,致力于推动 公司治理体系的持续优化与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公平性与透明度。

在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本人 将时刻关注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构建坚实的利益保护机 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谭世俊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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