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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克莱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810014

债券简称:莱特定转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338,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91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 人,出席9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338,0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数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侯登辉、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