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气派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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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因此上述 12 人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8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 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6%,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95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5544 万股。综上,公 司将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共18.4344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 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 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 计2,624,352.20 份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 股,公司董 事会决定前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9,805 股变更为 114,404,321 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9,805 元变更为114,404,32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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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2、申报时间:2026 年4 月2 日起45 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文正国
4、联系电话:0769-898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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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传真号码:0769-89886013
6、邮政编码:52333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