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航发动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志猛)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志猛)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 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刘志猛,男,1965 年1 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学专业, 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1995 年至2017 年在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担任副理事长兼任秘书长、主 任;2017 年至2018 年在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担任副部长;2018 年至今在信泰人寿保险公司担任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 委委员;2021 年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通过自 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及 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 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股东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刘志猛 3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
应参加
董事会
以通讯方
亲自出席
缺席
委托出 席次数
姓名
式参加
议
刘志猛 6 3 1 2 0 是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3 次,审议《关于经理层 成员2024 年度及2022-2024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等4 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议1 项议案。本人能够对议案 进行客观审慎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能够积极 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并 进行审慎表决。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次,对《关于2024 年中国航发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5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
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 密切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与 联系,能够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经营 管理及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 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025 年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 天,符合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 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进行沟通,会议资 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履 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在2025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的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 年度,公司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 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他上市公司股票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 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 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 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 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赵兴旺先生及王翠蕾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在董事会上投出赞成票。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能够胜任相关岗 位;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本人任职期间重 点关注的事项。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5 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 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 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 了意见。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刘志猛(独立董事)
2026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