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创业黑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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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循客观、独立和公正性原则,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一、重要声明
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全面、合规、制衡、有效和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二)评价依据及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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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缺陷等级 | 资产类定量标准 | 损益类定量标准 |
| 重大缺陷 | 错报≥资产总额3% | 错报≥利润总额10% |
| 重要缺陷 | 资产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0.5% | 利润总额10%>错报≥利润总额5% |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0.5%>错报 | 利润总额5%>错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