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孚通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071号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孚通信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孚通信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天孚通信董事会的责任是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孚通信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Tiany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GP
中国.江苏.无锡Wuxi.Jiangsu.China总机:86(510)68798988Tel:86(510)68798988传真:86(510)68567788Fax:86(510)68567788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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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孚通信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孚通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丁春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裕
中国・无锡2026年4月6日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董事会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424,7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85,999,962.9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53,230.56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7,046,732.42元。2021年1月14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已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公司账户。2021年1月1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03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
月
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676.85万元,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832.59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订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江西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孚”)是公司募投项目“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江西天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江西天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高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为更好地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023年2月,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户名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0547601040054558 |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2250198863600005550 |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苏州枫桥支行 | 501478922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