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创元科技:在财务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 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集团”)控股的金融机构苏 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切实保障公司资 金安全,特制定《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 风险防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贴现、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正 常的金融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第二条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应当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34 条等的规定,否则公司不得将货币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并作为单独议案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如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应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第四条公司不得通过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不得违规将募集资金转存至财务公司。
第五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经股东会批准的最高限额。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应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公司在财务公司 存款的有关决策,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信息披露
第七条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贴现、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金 融业务时,应当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于: 第八条协议应规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
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一)存贷款利率的标准:比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同档水平执行。
(二)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比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同档水平执行。
第九条创元集团应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在财务公司出现困难 的紧急情况时,应按照解决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
第十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公司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对涉及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年提交一 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度提交一次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就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否公平、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明确发表意见并披露。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 具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一)每年检查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二)关注财务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 况。如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将存款存放 于财务公司。
(三)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应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以及取得经有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公司并指派专门人员每年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 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第四章风险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出现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金 风险时,为了维护资金安全,应参照《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有关条款,及时启动风险 应急处置预案。
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风险平息后,公司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 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存款比例。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发生无法收回并造成实际损失的,将 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
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二)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三)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四)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五)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六)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 倍;
(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八)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九)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十)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十一)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指标。
银保监会视审慎监管需要可以对上述指标做出适当调整。
2026 年4 月3 日
上一篇:创元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