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百龙创园: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志良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邢志良)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
作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邢志良,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4 年获得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荣誉。2001年 6 月 至今,任山东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本人自2024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8月11日经选举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的各项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议案、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针对相关内容表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秘书,不断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被公司管理层采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备注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应参加股东会的次数加 | 亲自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