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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嘉华股份: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2证券简称:嘉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确定为12.40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143.02万股(含本数),土地集团拟认购的金额不超过26,573.45万元(含本数)。

2026年4月7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陈春佳女士、赵冬杰先生、赵珂欣女士、田丰先生等9名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5名实际控制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6年4月7日,5名实际控制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2026年4月7日,转让方及股东YUWEIWU分别签署了《不可撤销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持有公司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

资委。

2、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土地集团。基于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安排,土地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土地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BYJNX6E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铁建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1,00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土地资源要素的市场化运作;重大交通设施、沿线站场和重要区段土地综合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第三方服务、填海造田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要素等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股权投资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0%、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