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孩子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永安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永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 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永安,1959 年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本人于1981 年毕业于香港大 学,1991 年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理工学院,考取法律专业试资格,2000 年毕业 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于2000 年至2014 年,担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2015 年至2024 年,担任鸿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 年至今担任何耀棣 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2025 年11 月1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和3 次股东会。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 席0 次董事会和0 次股东会。本人在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中被提名补选为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于2025 年11 月18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中,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正式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将在后续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 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人经查阅公司三会资料,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任 职期间 召开股
东会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 召开股
东会次
职期间 本人任 召开董
事会次
出席股 本人任 职期间
东会次
本年度 召开董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议 自出席会 是否连续
召
亲自
出席
委托 出席 缺席
7 0 0 0 0 否 3 0 0
2025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 年11 月18 日正式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 年11 月18 日正式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独立董事未召开 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 年11 月18 日正式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履职重点 关注事项,做到勤勉尽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 尽职尽责的情况。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永安
2026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