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孩子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智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11月18日正式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钱智,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1989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2004年12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于1989年8月至1995年3月,担任江苏省司法学校教师;1995年3月至1999年7月,担任南京谢满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年7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南京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2006年3月,担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律师;200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联盛(原名:冠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律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于2014年5月至今担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2年5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本年度召开股东会次数 | 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股东会次数 |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