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天下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奕峰-离任)

导读:天下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奕峰-离任)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 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持 续发展,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 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高奕峰,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本人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及国际内审师。2001 年7 月至2011 年10 月,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11 年11 月至2015 年8 月,任职于上海客齐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百姓网股份有限 公司前身),担任财务总监;2015 年8 月至2018 年11 月,担任百姓网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代码:836012)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 年1 月至2020 年9 月,任职于Frontage Holdings Corporation(证券代码:01521.HK),担任首 席财务官;2021 年2 月至今,任职于Singleron Biotechnologies,担任首席财务 官。本人自2020 年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完成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自该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以下简称“任职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 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

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 次、股东会3 次。其中,本人任职期内公 司召开董事会7 次、股东会3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内的全部董事会与股东 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的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 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 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 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有委托他人 出席和缺席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 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

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 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过 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他们及时且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本人能够基于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此外,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并准备会议材料,确保材 料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顺 利进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实施关联交易。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 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于2025 年12 月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 年12 月 26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发行H 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选举或者聘任的候选人均具备任职资 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职,并积极参与各项专业培训。为助力 公司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本人通过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充分履职:会 前对所有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充分调研与了解;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 出席每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题均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了明确意见;针 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进行了独立审慎的研判,且投出赞成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0 年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 年12 月26 日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自然卸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得到了公 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与有力支持,在此谨致以诚 挚的谢意。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奕峰

2026 年4 月10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