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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导读:锴威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12 月8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 号5 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 人,注册会计师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 万元。审计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行政监管措施2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和行 业惩戒0 次。期间有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6 次、行政处罚2 次、纪律处分1 次、行业惩戒1 次(除1 次行政 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利忠,1999 年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7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 量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晓炜,2025 年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5 月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瑞,2007 年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 年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15 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 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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