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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佟洁)

导读:优刻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佟洁)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佟洁,女,高级会计师,199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88年12月至2009年8月历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中邦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财务部经理,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09年8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管理中心专职监事;2016年5月至2023年8月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担任上海德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管理顾问)。2025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9月至今,担任优刻得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名股东的情形;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或者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是与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佟洁77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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