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胜宏科技: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已获2026 年4 月3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70,131,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派2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40,263,740 元, 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870,349,313 股,回购账户股份为217,443 股,因此,扣除回 购账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870,131,870 股。
2、2026 年2 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7 名激励对象,归属了22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该部分股份已于2026 年2 月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总股本由870,349,313 股增加 至872,557,313 股。
3、鉴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股本分配基数相应发生变动,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17,443 股后的872,339,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9.94937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4、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217,443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 股现金红利应为 19.944405 元(每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 回购的股份)×10)。每股现金红利应为1.9944405 元(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9944405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70,131,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2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40,263,740 元,该分配方案 未超出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 股本为870,349,313 股,回购账户股份为217,443 股,因此,扣除回购账户股份 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870,131,870 股。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基于最新的总股本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数量由870,349,313 股增加至 872,557,313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17,443 股分不享 有利润分配权益。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17,443 股后的872,339,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9.94937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17,443.00 股后的872,339,8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9.949377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17.95443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3.989875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1.994938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4 月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4 月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4 月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4 月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朱溪瑶、周响来
咨询电话:0752-3761918
传真电话:0752-37619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