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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导读:ST名家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 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 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末合伙人 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522人。中兴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等内容进行审计,包括工作计划沟通、现场核查、关键节点的沟通等,同时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 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 年11 月13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兴华所的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 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 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5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 召开第一次年报沟通会,在中兴华所审计组进场前,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 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同时 协商确定了年审工作安排,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明确了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节点。

3、2026年1月28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 召开第二次年报沟通会,针对2025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换了意 见,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 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4、2026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 召开第三次年报沟通会,就公司收入及净资产及内控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会计 师根据获取的审计资料预估了可能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阐述了公司的收入及成 本确认、减值计提、内部审批流程等问题。

5、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两次督 促函,敦促其按期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及终稿。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 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 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所涉非标事项的消除情况 进行了审阅,同意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意见后,公司于2026年4 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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