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巴比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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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 年3 月14 日、2025 年3 月26 日、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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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制定审计计划,并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判断等方面 与审计委员会及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就使用的审计方法、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 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 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 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 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 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其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5 年3 月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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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计计划的沟通
2026 年1 月30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 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等问题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2、关于审计意见的沟通
2026 年3 月26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与 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其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
3、对年度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监督审计工作进度,并 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 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按时完成了公司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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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