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嘉澳: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江华)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任期内,作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 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 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 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嘉兴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嘉兴市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会计学专业负责人、商学系副主任, 现任嘉兴南湖学院商贸管理学院副院长。2024年3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授权其他独立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各项议案, 未有弃权或反对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亲 自出席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就 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 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 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 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总 结,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 时跟进省证监局审计监督提示函相关事项审计工作并提出专业分析思路,通过参 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 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 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 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
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 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 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 现场办公和考察,并要求在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办公室,及 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 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编号:2025-022。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 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在履职任期内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 强董事会信息披露的诚信,董事会工作的透明度,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