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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导读:*ST汇科: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二)项目组信息

项目合伙人:邵桂荣,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詹明坤,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邵桂荣2025.11.14行政处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年审项目未按规定保存文件资料处罚: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邵桂荣2025.11.14监督管理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审存货减值测试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处理:警示函
3邵桂荣2025.12.15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事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货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处理:警示函
4蒋晓明2025.7.31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事由:长亮科技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处理: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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