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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秉华)

导读:*ST汇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秉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秉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苏秉华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苏秉华,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光学专业背景。1988年4月至1999年2月,任西安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2002年8月至2006年4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2006年5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办独立学院,非教育部直属高校)教授、信息学院院长;2019年3月至2025年5月,任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作出决议前对议案进行充分的了解,审慎判断,维持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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