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汇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 于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12 月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 生,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 年末,致 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8 月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25 年9 月3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对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金科技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 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2025 年8 月1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致同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进场前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
(四)致同所出具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 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 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 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