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先导基电: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 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以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 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或承担管理职能,薪酬按照公司薪 酬与激励考核相关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 发放。2025 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总额为850.50 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公司2025 年度较2024 年度出现亏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较2024 年度有所下降,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福利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 定了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 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①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 度,以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执行。
②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 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若有中 长期激励收入则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2 万元(税前)的 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以及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按照不同的职务、业务能力等因素确定,总裁、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的基本薪酬区间为77 万元/年(税 前)-233 万元/年(税前),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 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岗位绩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及薪酬分配政策等因素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与个人履行 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定期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专项奖金: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专项奖金具体方 案执行。
(4)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5)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 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依据董事会审议的薪酬方案确 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 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 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若在2026 年度内有离任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的发放时点及 对应比例也须与上述薪酬方案相关规定一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 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 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 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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