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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导读:联芸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联芸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经济形势、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较大。因公司开展业 务过程中涉及的产品出口以及设备、物料等进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汇 率的波动给公司上述业务经营结算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对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6年4月9日至2027 年4月8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且衍生品品种 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外汇,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支出的成本,或锁定汇 率后的收入可能低于不锁定时的收入,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 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 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 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 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算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 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 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议案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红星

郭泽原

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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