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同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同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4 月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樊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杨建耀先生、杨鹏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 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6-008)及《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6-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的议案;

审议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 告编号:2026-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进行了内控审计,并且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 编号:2026-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并且出具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

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七)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 司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等服务,聘用期一年(2026 年1 月1 日-2026 年12 月31 日)。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所做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就2025 年全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8)。

(十)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年度述职报 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一凡)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倪丽丽)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陕西同力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建明)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一)审议通过《<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樊斌先生代表公司经 营管理层,就公司2025 年度经营工作情况以及2026 年度经营计划向董事会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出具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6-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审议《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中对2025 年度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总结,并与2024 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审议了《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中对 2025 年同期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公司将在2026 年度努力做好经营工作的同时, 将严格做好成本费用的控制。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

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1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度津贴方 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由于独立 董事倪丽丽女士、范建明先生、王小峰先生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倪丽丽女士、范建明先生、王小峰先生 均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绩效 考核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长&总经理樊斌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薛 晓强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安杰先生、董事李大开先生、董事王爱东先生回避表 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绩 效考核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长&总经理樊斌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薛 晓强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安杰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与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金租”)续签融资租 赁合作协议,冀银金租拟向公司授信额度是2 亿元,由公司对其中最高1 亿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另外1 亿授信额度不提供担保。拟合作期限2 年,自双方签署的 《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公司拟与冀银金租的合作中,公司及授权经销商作为回购人向冀银金租推荐 信誉良好、有还款能力的客户,客户作为承租人接受冀银金租的资质审查。冀银 金租与符合其条件的承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客户与冀银金租的业务模式 有直租模式和回租模式,公司为客户与冀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回 购担保责任。如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司 履行回购义务。

对于直销业务,如果公司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司在提供担保承诺前会要求承 租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控制和降低公司风险。对于经销业务,如果公司 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司在提供担保承诺前会要求经销商和承租人一并提供相应的 反担保措施,以控制和降低公司风险。

冀银金租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最高额度2 亿元,其中公司仅对其 中最高1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2.77%。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申请伍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 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伍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伍亿元 (?:500,000,000.00 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 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 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樊斌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 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壹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壹亿元 (?:100,000,000.00 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 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 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薛晓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

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 使用等。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同力重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2026 年度日常经营 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于2026 年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公司TONLY HEAVY INDUSTRIES (SINGAPORE) PTE. LTD.向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应收 账款融资、信用证、保函各类授信等,具体授信产品、金额、期限、利率等相关 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公司为TONLY HEAVY INDUSTRIES (SINGAPORE) PTE. LTD.向汇丰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的担保。

(3)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交易及担保金额内全权 办理与本次授信/交易及担保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公司同力重工(新加坡)有限责 任公司最高额度1 亿元,公司对最高1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 年4 月10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叁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 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业务叁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叁亿元 (?:300,000,000.00 元),其中流动资金贷壹亿元(?:100,000,000.00 元),银 行承兑汇票额度捌仟万元(?:80,000,000.00 元),供应链融资额度壹亿元 (?:100,000,000.00 元),低风险额度贰仟万元(?:20,000,000.00 元),银行 承兑汇票额度可串用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资金交易额度、一二类贸易融资额度、 开立银行保证额度、开立国内信用证额度、商业汇票贴现额度可串用流动资金贷 款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 信用证业务缴存20%保证金,敞口部分和其他产品为信用方式。

(2)授权法定代表人樊斌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次 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 等。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申请叁亿元敞口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 商并达成合作意向,我公司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叁亿元敞 口授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 请敞口授信金额为叁亿元(?:300,000,000.00 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授信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存单等质押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等业务,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 ,具体授信金额、期限、用途及相 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 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樊斌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 用等。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贰仟万元敞口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陕西同力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同意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贰仟万元敞口授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申请敞口授信金额为壹亿贰仟万元(?:120,000,000.00 元),申请授信 期限一年,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存单等质押融资,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具体授信金额、

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 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薛晓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 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 使用等。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申请伍仟万元敞口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伍仟万元授信业 务,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敞 口授信金额为伍仟万元(?:50,000,000.00 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授信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存单等质押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等业务,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具体授信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 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邱江利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 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 使用等。

三、备查文件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决议》。

3、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