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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邱大梁)

导读: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邱大梁)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大梁,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邱大梁,男,1966 年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 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 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 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务。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 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2、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了4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会议并签署了相关会议 文件。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聘任 财务总监、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补选董事的议案。

(4)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战略委员会审 议的事项。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利润分配 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续 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事项。

(三)与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计部负责人拟聘人选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并定期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报告及专项检查报告等,并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开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其他委员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审计沟通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年审会计 师保持密切联系,出席2 次年报审计见面沟通会,并就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 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关注事项、审计报告出具类型、重大审计发现以及在审 计中识别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等事项进行交流。本人提出,财务真实性是 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焦点,提请公司需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 明会以及查看深交所“互动易”问题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确保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7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结合公司运营 状况,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 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随时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情 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行使职 权的情形。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障本人在履职过 程中能与其他各方信息畅通,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以便发表专业意见。公司在会 议召开前均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提供现场或线上参会方式,

方便本人高效参与各类会议。公司还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档案,将独立董事在日 常工作中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系统记录,并进行跟踪落实。前述各项举 措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职责提供了保障。

(七)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配合公司完成了独立董事任职相关的自查工作和关联人 名单及关联关系的确认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 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公司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检查,在会 计年度结束后拟定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 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对提交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本人投了赞成票。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 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补 选董事的相关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及专业能力 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任职条件与履职能力。公司 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所处地 区、行业、规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与履职情况等因 素综合确定,符合绩效考核原则。上述薪酬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 年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邱大梁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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