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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导读:粤宏远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章、规则的要求,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祝福冬先生、高香林先 生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祝福冬先生、高香林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 自查文件,该两位人员在公司除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 集人或者成员外,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 与其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 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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