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星光电: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该事项 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业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入池质押、票据贴 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 的合作银行,具体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 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三)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50亿元,即有效期限内某一时 点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 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 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 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票据结算客户不断增加,结算收取 大量的票据,持有的未到期票据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 开具票据的方式结算。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 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 低票据管理的成本及风险。
(二)公司可以利用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票据池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 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效利用公司票据资产,平 衡公司经营性资金收付,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整体资产质量, 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可将票据打包后进行整体融资,可获得比单张票据融资更 优惠的利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对票据托收回笼的资金,可灵活配置短期存 款业务,获得增值收益,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 收益。
(四)有利于公司票据统筹集中管理,公司总部可掌握各成员单位的票据资 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全 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 错配情况形成票据池业务保证金,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 通过用新票入池置换方式缓解这一压力,且公司自有的流动资金充裕,银行授信 额度充足,故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安全性风险。票据池合作银行限于全国性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 行,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对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三)业务合规风险。公司票据池业务由内审部门不定期开展审计监督,合 同审核由法务部门审核,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 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 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