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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导读:国星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准则和制度的规定与要求,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承办。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 年3 月2 日,首席合伙人为谭小 青先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并已取 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25 年12 月2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计。同时,事务所对公司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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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 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专业判断,保持职业审慎,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 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持了 有效性。基于审计结果,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 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范围、人 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事项。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工作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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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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