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合力泰: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9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董事会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2.33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63.37 万元。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60,930.67 万元,资本公 积余额为845,232.17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3,220.49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 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 司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研究,拟定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列示的为经2025 年4 月28 日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值,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272.33 151,922.66 -1,208,996.56 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 -1,360,930.6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 -1,083,220.49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 -351,600.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00
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低于5,000 万元”。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 红条件,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现金分 红的条件。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未 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相关规定,具 备合理性,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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