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佳华科技: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强力)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强力,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并留校任教至今,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现任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金融学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西安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2019年2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报告期内,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次) | |
| 强力 | 1 | 1 | 0 | 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