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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导读:南特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来经营范围拟作调整,同时计划在章程中明确总裁的设置与职责,为此需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来经营范围拟作调整,同时计划在章程中明确总裁的设置与职责,为此需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原规定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制造;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