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钢气体: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48证券简称:广钢气体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原募投项目“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变更为新项目“武汉广钢半导体新增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原募投项目“青岛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变更为新项目“TCL华星8.6代印刷OLED生产线(t8)大宗气体系统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1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武汉)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开户行账号 | 对应项目 | 专户余额(元) |
| 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 | 3602001429200434676 | TCL华星8.6代印刷OLED生产线(t8)大宗气体系统项目 | 0.00 |
| 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 | 3602001429200434703 | 武汉广钢半导体新增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