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蔚蓝锂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彪)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彪:男,中国国籍,生于1976 年10 月,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自动 化专业学士,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信息与通信系统硕士。曾任百得(苏州) 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苏州工业园区飞索半导体(原AMD)高级器件失 效分析工程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鹿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 凯风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 次,本人通过现 场或通讯方式均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3 次,本人列席 了2 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在2025 年度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根据董事会各议事规则的 要求,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建议 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公 司高管人选任职资格的讨论;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工作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 议,较好的履行了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 排情况进行了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 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 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 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 息,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天,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在 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 年度,公司主要的关联交易是与广东宇亚 润盛铝材有限公司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对于上述事项,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 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 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报告及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 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5 年6 月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行权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 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 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彪
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