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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秀琴女士)

导读:瑞凌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秀琴女士)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董秀琴女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秀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博士。曾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度,公司在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5年度,公司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和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会议,并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出席方式是否就议案提出异议
2025年04月09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亲自出席
2025年04月09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亲自出席
2025年0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亲自出席
2025年08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亲自出席
2025年10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亲自出席
2025年04月09日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亲自出席
内容